海淀个人新申请资格
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须至少100万人民币
2、申请单位原则上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一年
3、申请单位(包含北京分支机构)近一年企业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4、除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外,其他性质单位派遣员工,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5、申请单位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6、央企一二级单位及所有事业单位办理个人新申请前,需先提交纸质备案材料。呈报材料同立户(附件)
7、分支机构或企业纳税不足50万的小微企业,先提交纸质备案材料。呈报材料同立户(附件)
二、个人条件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12个月),且社保按应税收入足额缴纳
2、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3、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5、上述条件符合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