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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单位变更申请资格-通州区

    同时满足以下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接收单位已经在政府部门建立工作居住证账户且账号权限属本区管理范围内(如账号不属于本区管理,请先办理单位注册地跨区县变更

    2.单位现工商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对应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先办理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3.单位账号状态正常有效

    4.原单位须在离职5天内取消关联

    5.单位纳税地在通州,近一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或近三年累计纳税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为员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单位社保缴纳地在通州,且单位至少10人社保正常缴纳至今不低于12个月(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扣缴应在通州区,且都在申报单位)

    7.企业经营范围未列入《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二、个人条件

    1.申请人工作居住证已完善信息,正常有效状态,且在证面到期日至少60天前

    2.申请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纳税缴纳和社保缴纳须为同一家单位,即迁出单位与迁入单位之前无其他任职单位或参保单位

    3.现单位已经体现在申请人最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单位变动记录
    4.申请人原则上需在离职后6个月内入职申请单位并办理完成聘用单位变更业务申请,且社保需连续缴纳,变动记录中无跨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否则无法受理此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①解除关联单位名称需与社保权益记录上家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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