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
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员工宣传工会的职能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