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企业纳税现缴纳地为本区,且在本区纳税满1年,同时上一年度企业纳税(全口径纳税)满20万人民币
3.在北京市行政区内工商登记,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应不低于100万元
4.已申报年度办理需求并取得办理指标
5.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