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发〔2011〕20号
日前,在严厉打击骗保行为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重复开药、超量开药供家人和亲属使用或将社会保障卡转借朋友、同事及陌生人使用等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形,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自2011年2月21日起停止有关涉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使用,具体卡号为:103710312001、102708657006、101853754000、100963766008、10193903600X、101938731000、101937752002、101937869008、100619754008、103489599006、100603632006、107049842007。
特此通告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