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对北京市鼓楼中医院黄牌警示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4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010年9月,北京市鼓楼中医院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存在中医诊疗管理不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等问题,其违规行为在全市进行了通报,给予黄牌警示三个月。黄牌警示期间,北京市鼓楼中医院能够积极查找问题,认真改进医疗保险工作,在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院诊疗、药品、结算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整顿,制定了有效措施。黄牌警示期满,经检查,该院整改后基本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对北京市鼓楼中医院的黄牌警示。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对北京市鼓楼中医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

   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北京市鼓楼中医院应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